承政务办〔2024〕2号
机关各科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进驻各部门:
按照《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办法》,经部门推荐,效能监督科审核,局党组审议,评选出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2023年第四季度“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32个(名单附后)。望受表彰的窗口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未受到表彰的窗口按照《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办法》进行自查自纠,补齐短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展现窗口单位良好形象,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具体名单如下:
一楼(18个):1号窗口(董理)、2号窗口(向濛)、7号窗口(于佳鑫)、8号窗口(张炎)、9号窗口(任慧)、10号窗口(姜枫)、12号窗口(张鑫)、13号窗口(靳雅琪)、14号窗口(张欣)、16号窗口(赵敏)、18号窗口(蒋博)、20号窗口(王莉)、26号窗口(刁雨萌)、27号窗口(李方舟)、30号窗口(刘子逸)、31号窗口(韩佳蕾)、33号窗口(杨丽姿)、档案室(盖晨阳)。
二楼(14个):1号窗口(李林藤)、2号窗口(姜华)、5号窗口(胡学丽)、6号窗口(李雪艳)、7号窗口(盖晶莹)、11号窗口(孙彩鹏)、14号窗口(王钟妍)、15号窗口(武小娟)、17号窗口(侯朝慧)、18号窗口(刘杨洋)、19号窗口(张红)、20号窗口(刘佳)、22号窗口(刘淑君)、人社窗口(金晓妍)。
承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承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