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PQT01[2021]005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7日挂牌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2020-5号地(三次),位于绥远大街北侧、府佑路西侧、奥体大街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69122.78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成交价22218.00万元,受让单位:平泉市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第24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2021-7号地,位于高铁新区熙华大街南侧、福佑路西侧、新月路东侧、健宁街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46032.85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成交价14731.50万元,受让单位:平泉市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第25号规划条件为准。
3、平-2021-8号地,位于高铁新区熙华大街南侧、福佑路西侧、新月路东侧、健宁街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49629.34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成交价14979.90万元,受让单位:平泉市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第26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平泉市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067500
联 系 人:谭国东 周玉国 联系电话:0314-6086558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