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PQT01[2025]00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6日挂牌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泉市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位于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家子社区;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面积2404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成交价131.00万元,受让单位:平泉速能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0.6;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25%;建筑限高:不超过12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第16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泉市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家子社区;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054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135.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建筑限高:厂房建筑高度不超过48米,办公及配套设施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第15号规划条件为准。
3、平-2022-5号地,位于宗畅寺北侧;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面积25210.23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4651.86万元,受让单位:承德玉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50米,如与平-2022-4号地为同一家公司竞得土地,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可综合计算。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4号规划条件及关于平-2022-5号地块规划条件延期的说明为准。
4、平-2024-5号地,位于平泉镇老杖子村;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用地面积68833.61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10429.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金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5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第10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平泉市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067500
联 系 人:徐凯峰 夏春秋 联系电话:0314-6082558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