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PQT01[2023]007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挂牌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2023-12号地,位于西坝工业园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9671.14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390.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广珠纸制品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
等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32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2023-13号地,位于高铁站广场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用地面积8623.49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绿地555.06平方米(不计入出让面积),项目用地8068.43平方米(出让面积)。出让年限:40年,成交价2420.00万元,受让单位:平泉市城发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绿地率:大于
等于25%;建筑限高:不高于36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26号规划条件为准。
3、平-2023-5号地(二次),位于平泉市高铁新区;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宗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1260.75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绿地(不计入出让面积)2360.11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为18900.64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5670.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中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
等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5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18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平泉市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067500
联 系 人:徐凯峰 夏春秋 联系电话:0314-6082558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