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PQT01[2023]008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挂牌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泉市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位于平泉镇南岭村;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11863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476.00万元,受让单位:平泉市瑞邦物流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0.6;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15%;建筑限高:不超过2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30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2023-18号地,位于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8142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2065.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鼎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34号规划条件为准。
3、平-2023-16号地,位于平泉镇东三家村;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320.74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520.00万元,受让单位: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50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33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平泉市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067500
联 系 人:徐凯峰 夏春秋 联系电话:0314-6082558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