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PQT01[2023]004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2023-7号地,位于平泉镇西坝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12710.92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515.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新燃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建筑限高:不超过24米,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22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2020-8号地(二次),位于高铁新区熙华街南侧、八沟大街西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宗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0983.41平方米,其中代征城市绿地(不计入出让面积)5325.36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为35658.05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10163.1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54米,容积率等各项指标与平-2020-7号地综合计算。其他具体要求以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16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平泉市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067500
联 系 人:徐凯峰 夏春秋 联系电话:0314-6086558、6088798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