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承开土告字[2024]5号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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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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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1-12-03 -02地块 |
高新区 东西营 |
13368.8平方米(约20.05亩) |
工业用地 |
≥1.3 |
≤24米 |
≥35% |
≤15% |
50年 |
230 |
70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6日到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九华山小区第5幢1单元301号中冀百川拍卖河北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6日到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九华山小区第5幢1单元301号中冀百川拍卖河北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月17日15时00分在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九龙山南侧)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开标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拟出让地块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用地意向为智能装备制造项目,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5万元/年,单位GDP能耗限额为0.78tce/万元;生态环境相关要求,按照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承环高管函[2024]2号文件执行。竞买单位需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生态环境等指标进行承诺。
(二)拟出让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建筑设计要求、相关设施配套及移交工作按照开规[2024]2号文件执行。
(三)土地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按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
(四)土地出让后,土地竞得人需与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协议由区经济发展部负责起草并落实。
八、本次拍卖由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中冀百川拍卖河北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拍卖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日报》、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开标厅、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拍卖公司:中冀百川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下二道河子九华山小区第5幢1单元301号
联 系 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314-2525858 13333149999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银行账号:5003974200023
中冀百川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