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营自告字[2021] 05号
经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跳沟村编号为【2021】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2021】07 |
鹰手营子矿区 营子镇跳沟村 |
2258.46㎡ (合3.39亩) |
商业用地 |
1、容积率:≤0.4 2、建筑高度:≤12米 3、建筑退北陵公路南边线不小于15米 |
40年 |
55万元 |
以下条款作为拍卖前置条件:1、该宗土地上政府没收的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连同土地一并出让,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一并交付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处置。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价款41.71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另行缴纳至鹰手营子矿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并持缴款票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8日16时到承德市双桥区新世家小区51号商业楼105号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8日16时(工作日)到承德市双桥区新世家小区51号商业楼105号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将在2021年12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拍卖地点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0时30分。
八、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在鹰手营子矿区注册公司,由该公司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鹰手营子矿区的,须在鹰手营子矿区注册全资子公司或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营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2021]05号(补)规划设计条件。
十、保证金打款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帐 号:5003974200023
十一、拍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新世家小区51号商业楼105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14-2181868 13832463333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鹰手营子矿区分局
中承诺信拍卖河北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