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双滦公共土告字[2023]04号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委托,经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批准,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承德市大庙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营子控制单元C-1-12-0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由河北弘增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双滦公共土告字[2023]04号 |
承德市大庙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营子控制单元C-1-12-01号地块 |
12537.56㎡ (18.81亩) |
工业用地 |
容积率:不小于1.0 绿地率:不高于20% 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建筑系数:不低于35% |
50年 |
220万元 |
该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以下条款作为拍卖前置条件:
1、该地块项目准入产业类别为医疗产品加工制造项目。
2、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8万元/年。
3、土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得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否则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由政府收回,重新出让。
6、办公楼、综合楼须按照绿色建筑设计不低于基本级标准规划设计。
7、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按现状交付土地。地块内涉及高压线路等地上地下管线管网的迁移整改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8、项目能耗标准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冀政办字[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9.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需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现行文件要求,且须满足《河北承德双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10.具体规划建设要求以规划条件(双滦区[2023]第11号)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标的物的展示,申请人可与河北弘增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29日16时00分前(工作日)登录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出让文件。首次投标需访问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包括自然人)”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选择在线核验,拨打电话请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验,全省范围交易中心都可以办理。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出让文件。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4-4046800。
六、申请人携带网上下载的出让文件,到承德市双桥区长安小区36号楼2单元1305室河北弘增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河北弘增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11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德电商大厦行政审批局四楼)。
拍卖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时。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承德市双桥区长安小区36号楼2单元1305室河北弘增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双滦公共土告字[2023]04号拍卖出让文件。
九、保证金打款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行:承德银行平安支行
账号:5003974200023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承德市双桥区长安小区36号楼2单元1305室
联系电话:0311-87909566 15176973130
联 系 人:党女士
网 址:www.landchina.com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
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