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丰资规告字(2024)第25号
土 地 编 号 |
土地坐落 |
土 地 面 积(㎡) |
土 地 用 途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建 筑 高 度 |
投 资 强 度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4)第28号 |
外沟门乡 外沟门村 |
2131.15 |
商务金融 用地 |
≤0.6 |
≤30% |
≥15% |
≤12米 |
|
40 |
550 |
(2024)第29号 |
汤河乡 汤河村 |
1053.96 |
商务金融 用地 |
≤1.0 |
≤50% |
≥10% |
≤12米 |
|
40 |
370 |
(2024)第30号 |
凤山镇 石桥村 |
993.92 |
商务金融 用地 |
≤0.45 |
≤45% |
≥10% |
≤6米 |
|
40 |
250 |
(2024)第31号 |
凤山镇 石桥村 |
4612.01 |
商业用地 |
≤0.3 |
≤30% |
≥15% |
≤4.5米 |
|
40 |
600 |
(2024)第32号 |
凤山镇 石桥村 |
442.22 |
商务金融 用地 |
≤0.75 |
≤45% |
≥10% |
≤8米 |
|
40 |
250 |
(2024)第33号 |
将军营镇 南关村 |
999.00 |
商务金融 用地 |
≤0.7 |
≤50% |
≥10% |
≤8米 |
|
40 |
260 |
(2024)第34号 |
黑山嘴镇 黑山嘴村 |
2494.67 |
商务金融 用地 |
≤0.6 |
≤30% |
≥15% |
≤12米 |
|
40 |
700 |
(2024)第35号 |
杨木栅子乡 杨木栅子村 |
1058.02 |
商务金融 用地 |
≤1.0 |
≤50% |
≥10% |
≤12米 |
|
40 |
350 |
(2024)第36号 |
黄旗镇西村 |
834.57 |
商务金融 用地 |
≤0.8 |
≤40% |
≥10% |
≤12米 |
|
40 |
300 |
(2024)第37号 |
四岔口乡 四岔口村 |
1182.94 |
商务金融 用地 |
≤0.9 |
≤45% |
≥10% |
≤12米 |
|
40 |
330 |
(2024)第38号 |
波罗诺镇 波西村 |
2017.11 |
商务金融 用地 |
≤0.7 |
≤40% |
≥15% |
≤12米 |
|
40 |
660 |
经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十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幅地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2024)第28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外沟门乡外沟门村一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4-50号)要求执行。
(2024)第29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叁佰柒拾万元整(37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汤河乡汤河村一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4-49号)要求执行。
(2024)第30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凤山镇石桥村02地块规划意见》(编号:2024-44号)要求执行。
(2024)第31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陆佰万元整(60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凤山镇石桥村01地块规划意见》(编号:2024-43号)要求执行。
(2024)第32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凤山镇石桥村03地块规划意见》(编号:2024-42号)要求执行。
(2024)第33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将军营镇南关村01地块规划意见》(编号:2024-47号)要求执行。
(2024)第34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柒佰万元整(70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黑山嘴镇黑山嘴村01地块规划意见》(编号:2024-45号)要求执行。
(2024)第35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杨木栅子乡杨木栅子村一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4-51号)要求执行。
(2024)第36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叁佰万元整(30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黄旗镇西村一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4-46号)要求执行。
(2024)第37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岔口乡四岔口村01地块规划意见》(编号:2024-48号)要求执行。
(2024)第38号土地挂牌起始价为陆佰陆拾万元整(660.00万元),土地利用条件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波罗诺镇波西村一宗地规划意见》(编号:2024-41号)要求执行。
以上十一宗地所涉及的地上架空线路及地下管网迁移,供水排水、供暖、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2月6日(工作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6日(工作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2时00分(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应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2月6日17时前确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挂牌时间为:
(2024)第28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上午9时30分;
(2024)第29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上午10时;
(2024)第30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上午10时30分;
(2024)第31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上午11时;
(2024)第32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上午11时30分;
(2024)第33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上午12时;
(2024)第34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下午2时;
(2024)第35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下午2时30分;
(2024)第36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下午3时;
(2024)第37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下午3时30分;
(2024)第38号:2025年1月21日上午9 时至2025年2月8日下午4时;
八、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承德日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14-8086733
联 系 人:孙朝政
开户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丰宁农商银行丰北支行
账 号:52547200000003571494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