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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养护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1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0 12: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2-21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04 09:00:00
开标时间: 2024-03-04 09:00:00
正式公告

承德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养护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HB2024015810090005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22056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2-08
业主单位: 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08 12: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04 09:00


承德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养护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养护工程沥青采购招标人为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次招标沥青采购所含内容为承德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所用沥青,包括下述线路所用普通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其中普通石油沥青采购数量约为15054吨,SBS改性沥青采购数量约为4200吨。 (1)承德市克黄线(G233)四合永至横河子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2)承德市姜二线(S301)西龙头至丰宁交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3)承德市京加线(G111)北山根村至围场赤峰交界段预防养护工程 (4)承德市京环线(G112)西地至八里庄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5)承德市克黄线(G233)黄地沟至单塔子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 (6)承德市承围支线(S256)大龙庙至单塔子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7)承德市赤曹线(G508)冀蒙界至大营子段预防养护工程 (8)承德市姜二线(S301)围场交界至鱼儿山部分路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9)承德市京环线(G112)辛营、刘营至老庙营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10)承德市京加线(G111)撒袋沟门至丰宁县高速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11)承德市京沈线(G101)平顶山沟至东营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 (12)承德市承塔线(G335)东营至高速口、西街至平坊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13)承德市京沈线(G101)半壁山桥头至汽车东站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14)承德市韩郭线(S357)蓝旗至白虎沟段预防养护工程 (15)承德市出海路(S251)北局子至黄崖子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 (16)承德市承栗线(S255)柳河口至柳河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2.1.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路面工程施工单位拌合站)。 2.1.3预计交货期: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供货周期为6个月。
  2.2招标范围:承德市2024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本次招标所含线路范围内)所用普通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采购及供货。 合同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投标的: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的:具有相应货物销售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具有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如: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中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其他品牌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向代理商出具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的资质条件符合上述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的资质条件。 
  3.1.2财务要求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投标的:投标人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度年末数据为准)加上为申请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度年末数据为准)加上为申请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向代理商出具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销售公司)的财务要求符合上述制造商的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中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沥青供货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公路行业任何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沥青生产厂累计年生产能力不少于60万吨。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8 12:002024-02-20 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https://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本次招标的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0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 “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9层A-08
邮编:

067000

邮编: 100089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314-2037489

电话: 199481044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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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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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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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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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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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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