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详情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下游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7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5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23 17: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7-24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07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8-07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下游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丰审批投资【2021】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县城下游 2.2建设内容:潮河干流治理长度81.023km,其中:生态缓冲带左右岸共39.30km;水生态系统构建16万㎡;生态护岸21.44km;生态过滤坝9座。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历天提交测绘成果及初设报告(包括相关图纸及工程概算)、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后续阶段经双方协商后,满足业主对项目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及洪水影响评价。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及洪水影响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09:002024-07-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利华巷8号高远丽都1-1-404、405 电子邮箱:puhuaXM888@163.com 联系人:贾柏茹 电话:18632451718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0314-8013140

电子邮箱:暂无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宁自治县大阁镇胜利街甲1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利华巷8号高远丽都1-1-404、405
邮编:

0683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兆川

联系人: 贾柏茹
电话:

0314-8018756

电话: 186324517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puhuaXM888@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和平支行
账号:

/

账号: 0402020309300413322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层    系统管理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V1.0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