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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7-26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40052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01 17: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8-02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19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8-19 09:30:00
正式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围衔接[202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围场县三义永乡德合公村、广发永乡协力永村等8个乡镇,10个行政村,13处工程地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打机井12眼,安装水泵及配套14套,新建井房12间;新建设备间2间,新建蓄水池13座;新修消防闸阀井11座、闸阀井39座、水表井161座;安装管路107645m,管道沟工程14663m,定向钻管道施工11105m,水泥路破拆及恢复2290m2;安装紫外线消毒设备11套,安装除氟设备2套,二氧化氯发生器12套;;新建地埋电缆1850m、下泵电缆线1710m 铜芯自控导线5210m,安装蓄水池自动上水装置14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9:002024-08-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2024年8月2日17:00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7528885、0314-751708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三方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B座1304
邮编:

06845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闫丽娟

联系人: 王菲菲
电话:

0314-7528885

电话: 0314-703519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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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gt5560533@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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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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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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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5013669800011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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