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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青松岭镇泃河及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0-07-04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00063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07-10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0-07-13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07-27 09:00:00
开标时间: 2020-07-27 09:00:00
正式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青松岭镇泃河及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兴审批投字【2020】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隆县青松岭镇泃河及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2.2计划工期:2020年08月至2020年12月,共计5个月,153日历天;

2.3建设内容:其中蚂蚁沟村工程位于快活林河一级支流蚂蚁沟河沿岸,其余2村位于快活林河干流沿岸;环境综合整治长度为6.45千米。

控源截污工程如下:①新建200立方米化粪池2座;②配套高压清洗吸粪车2辆;

生态修复工程如下:①河道清理平整合计1577米;②岸线修复治理工程2718米;

③岸顶绿化防护约5.6千米;④生态洲岛建设4处,绿化面积17741平方米,⑤新建生态渗滤坝9道,组成人工净水湿地3处,渗滤坝长度合计182米。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兴隆县青松岭镇泃河及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0年0704日至2020年0710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招标文件。

4.2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山西CA:400-653-0200

中网威信CA:0311-85691619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元)。

5.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号:13001687308050507681-0252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314-7550108。

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须装订在标书内。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文件的答疑

7.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7.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内容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提答疑”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071317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20年071417时00分。

7.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请投标人务必第一时间查阅招标文件,并注意提疑、答疑时间,如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兴隆县水务局

   址:兴隆县

人:陈亚军

   话:13832435086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宁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承德市

人:李维华

   话:18932852386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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