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40081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03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12-03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1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12-1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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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203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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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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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县城柳河干流、支流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4]1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兴隆县老虎沟水库管理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兴隆县老虎沟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楠木沟村、南双洞村、杨树湾村、三义村、榆木林村、红石砬村、中央村、东关村、东区村、北区村、小东区村、小河南村、黄酒馆村、十四顷村、大庙村、大灰窑村,雾灵山镇扁担沟村、北水泉村、梨树沟村、前雾灵山村、转轴沟村、下石洞村等。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35.92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35.41km;新建护岸工程22.55km,其中新建格宾石笼护岸3.47km,新建浆砌石护岸19.08km,护岸加固0.81km;新建浆砌石堤防工程7.61km,堤防加固4.21km;改建桥梁1座,新建箱涵1座、河道内拦沙坎33座。(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1-28 15:00至2024-12-03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www.uvbidding.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老虎沟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闫志富 电话:0314-50550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誉衡 电话:0314-556200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水务局 电话:0314-5055043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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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