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40053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0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8-12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8-2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8-21 09:30:00 | ||
正式公告 |
围场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22年中央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已由承德市水务局以承水移[2024]16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兰旗卡伦乡砖瓦窑村、兰旗卡伦乡常青村、兰旗卡伦乡北泉沟村、兰旗卡伦乡望道石村、四合永镇营子村。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兰旗卡伦乡砖瓦窑村等2个乡镇5个村护村坝、巷道硬化、生产桥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2.3招标范围:兰旗卡伦乡砖瓦窑村等2个乡镇5个村护村坝、巷道硬化、生产桥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
2.5质量标准: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 CA、河北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
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北京CA:400-618-3337;河北CA:400-707-3355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围场县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付民 电话:0314-75286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友联商厦 联系人:董浩 电话:0314-7513387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0314-7517085、0314-7528310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围场县迎宾街
联 系 人:付民
联系方式:0314-75286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联系人:董浩
联系方式:0314-7513387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