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资【20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三次) 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 建设内容:工程起点为新县医院北侧,南至西南川旱河入口,全长6058.259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滨河路东侧人行道、人行道外侧护坡及排水。其中人行道12418.9㎡,土方35526.8m3,砖墙垛160.1m3,浆砌石护坡240.5m3,嵌草砖铺装1919.4㎡。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投资:432.433833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7 09:00至2021-08-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17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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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三次)
发布时间: 2021-07-26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10062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02 17: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08-06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8-17 10:30:00 |
开标时间: | 2021-08-17 10:30:00 | ||
正式公告 |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工程(三次)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87850001003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
2021-07-26
业主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雄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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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1-07-2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08-17 10:30 |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