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00063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7-10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0-07-10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7-24 15:30:00 |
开标时间: | 2020-07-24 15:30:00 | ||
正式公告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清水河流域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清水河流域污水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0]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清水河流域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古庆村、北坎子村、六道河村、周家庄村、南台村、桲椤台村、二道河村。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详细勘察、设计(含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部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费209.56 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 15 日历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要求;
3.2资质要求为:
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提供所在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所在单位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于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项目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4.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帐 号:13001687308050507681-0249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314-7550108。
备注: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 10日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招标文件。
5.2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山西CA、中网威信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山西CA:400-653-0200
中网威信CA:0311-85691619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24 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本项目为全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地 址:承德市兴隆县
联 系 人:李春雨
电 话:1334339788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安惠小区16号综合楼0101
联 系 人:黄东海
电 话:18732466868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