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10087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1-16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1-30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2-11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2-11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腰站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2]1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以围审批招核字[2020]45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县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腰站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工程概况:主管网长度约8.9公里于河道内敷设,次管网及分支管网约15公里于耕地内及破路敷设,拟计划采用双管网、各分支管网,进行全过程监理。
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伊逊河流域沿河流域,腰站镇边墙山村、碑亭子村、腰站村、永和栈村。
招标范围:主管网长度约8.9公里于河道内敷设,次管网及分支管网约15公里于耕地内及破路敷设,拟计划采用双管网、各分支管网等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最高限价4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
3.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持有资格证书;
3.3提供近三年(2018-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部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6日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招标文件。
4.2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
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下载文件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5.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22年1月11日9时至2022年1月30日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22年1月11日9时至2022年1月31日17时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2月11日9时30分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9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1日9时30分;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联系人:夏鹏飞
联系电话:18832402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誉衡
联系电话:13785396426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