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黑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_2024年11月29日_ 更正公告日期:_2024年12月9日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09:30 变更为:2024年12月25日 09:00
3、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更正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3分) |
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 |
企业获奖3分 |
(1)2021年11月至今获得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奖项得0.5分,满分得1分; (2)2021年11月至今获得国家级工程建设质量奖(大禹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的,每个奖项得1分。满分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或颁奖单位官网获奖公示截图,起算日期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公示日期为准,缺项或没有均不得分。 |
主体信用等级(-2-3分)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B级的得0分,C级的扣2分:未参加信用评级的,不加分也不扣分;(在开标后、评标前,由招标人从“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获取各投标人最新的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3-0) |
在开标后、评标前,由招标人从“河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河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获取各投标人的积分,查询不到的投标人不加分也不扣分: 当积分的绝对值≤10时,用积分乘以评标满分值再乘以折算系数0.003,其计算结果直接从评标满分中扣除。当积分的绝对值>10时,直接从评标满分中扣除3%。 |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以此资料为准。招标文件修改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招标)(招标)兴隆县黑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二次.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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