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工程建设 变更澄清 详情
承德三融畜禽有限公司新建石槽沟3号养殖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
发布时间: 2024-09-30
标段编号:    GC130800202400726001001
标段名称:    承德三融畜禽有限公司新建石槽沟3号养殖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变更内容:    

承德三融畜禽有限公司新建石槽沟3号养殖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函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确认,现对承德三融畜禽有限公司新建石槽沟3号养殖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09-09-04A-2024-D-E23258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8条工期和进度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施工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施工证下发前28天内,同时,承包人须提供请款函、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审批表及其他支撑性材料。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4.2.2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预付款担保形式:承包人提供银行保函。

14.2.3 农民工保证金、

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到国家指定农民工账户。

14.3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1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确认的工程价款的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含97%);

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争议的于保修期满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后28天内无息支付。

4进度款审核时限:收到进度款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审核完毕。

5以上付款条件的前提均为:在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未确认前,暂按发承包人及全过程造价单位三方认可的工程量及价格进行支付,但原则上工程进度款不超过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70%。如在施工中涉及分段或分部验收部分,承包人应在该段或该部分完工后向发包人提交全部验收材料,否则视该部分工程不合格。

6、其它进度款有:

7、设计费的支付约定: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承包人每次请款前须提供发票、请款函、工程量计算依据、支付申请表及其他支撑性材料。当付款总额达到结算价的97%时,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结算金额的等额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不属于违约;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存在违约等过错时需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罚金等发包人有权自应付工程款中优先扣除。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履行中确定。

 

现澄清为: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8条工期和进度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严格响应初设及概算,不能超概算。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施工预付款:3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施工证下发前28天内,同时,承包人须提供请款函、项目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审批表及其他支撑性材料。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4.2.2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预付款担保形式:承包人提供银行保函。

14.2.3 农民工保证金、

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到国家指定农民工账户

以澄清的外网电力图为准。

14.3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1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含97%);

2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争议的于保修期满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后28天内无息支付。

3进度款审核时限:收到进度款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审核完毕。

4、其它进度款有:

5、设计费的支付约定: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承包人每次请款前须提供发票、请款函、工程量计算依据、支付申请表及其他支撑性材料。当付款总额达到结算价的97%时,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结算金额的等额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并不属于违约;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存在违约等过错时需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罚金等发包人有权自应付工程款中优先扣除。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履行中确定。

 

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930

 


招标文件附件:澄清.pdf;null;
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层    系统管理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V1.0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