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2年8月19日16时在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对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年) |
支付方式 |
起拍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滦平县第二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86.62 |
3 |
按年支付 |
22,000.00 |
3,000.00 |
2 |
滦平县第三中学校内宿舍楼一层3年期租赁权拍卖 |
84.50 |
3 |
按年支付 |
23,400.00 |
3,000.00 |
3 |
滦平县第四中学校内实验综合楼门厅3年期租赁权拍卖 |
87.72 |
3 |
按年支付 |
25,500.00 |
3,000.00 |
4 |
滦平县第五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84.00 |
3 |
按年支付 |
18,100.00 |
3,000.00 |
5 |
滦平县第六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25.20 |
3 |
按年支付 |
3,800.00 |
3,000.00 |
6 |
滦平县第七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27.90 |
3 |
按年支付 |
3,400.00 |
3,000.00 |
7 |
滦平县第八中学校内餐厅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45.24 |
3 |
按年支付 |
3,500.00 |
3,000.00 |
8 |
滦平县付营子镇中心校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39.68 |
3 |
按年支付 |
3,900.00 |
3,000.00 |
9 |
滦平县巴克什营中心校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 |
36.30 |
3 |
按年支付 |
5,600.00 |
3,000.00 |
备注 |
租金每年按上一年度递增1%。即:第二年比第一年年租金增长1%,第三年比第二年年租金增长1%。 |
二、标的展示时间与地点及踏勘提示
1、展示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8日。
2、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拍卖人不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拍卖标的说明会,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标的展示期限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验标的。在拍卖标的展示期间,竞买人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新世家小区51号商业楼105号,咨询电话:0314-256166、13832463333。联系人:王经理)。(竞买人现场踏勘特别提示:因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标的管理人正常的工作秩序,拒绝接待来自目前划定为高、中风险地区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非高、中风险地区的竞买人在进行现场踏勘时,必须按规定向标的管理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7日内核酸为阴性的检验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对于目前仍划定为高、中风险地区的竞买人需现场进行踏勘的,可委托非高、中风险地区的授权委托人代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踏勘时,须严格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自备安全帽、口罩、手套等防护设施)
三、拍卖日期及地点
1、拍卖日期:2022年8月19日16时。
2、拍卖地点: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委托人对出租标的的说明和要求
(1)出租方限定的主营范围:矿泉水(不含饮料)、卫生用品、文具(具体经营范围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减)。
(2)出租方限定的营业时间:中午:12:30分—13:00时,下午:17:30—18:00分(具体营业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
(3)本次所出租的房屋均为各校内附属用房,不属于商业用房性质。鉴于各校区均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房屋出租期间可能会根据政策对校区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分设、合并、迁移、撤销、拆迁)等情形。一旦发生类似情况,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该校区,交回房屋,承租方的商品及财物自行搬离。出租方根据实际剩余期限退还剩余部分租金,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互不追究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面向本校学生,不得对本校学生以外的消费者进行经营。
(5)承租方的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遵守统一作息时间要求,任何经营活动均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学生管理秩序。
(6)承租方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不得超出自身的经营区域,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产品宣传、广告等必须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后方可实施。宣传、广告等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7)承租方负责本部门的内部经营,必须实行直接驻地管理,不得将所承租的标的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全部由在拍卖中产生的买受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承担。
(8)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各校确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一经发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直接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有权单方宣布解除租赁合同,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9)承租方的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安排,其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学校管理部门及师生的监督。
(10)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营业执照、卫生、检验检疫、食品卫生等方面许可的办理及年审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学校为承租方提供必要的资料。
(11)承租方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在工作中造成的伤残、疾病治疗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发生安全责任的,自愿接受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处罚,若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由学校安保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如违规经营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等发生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学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各学校管理部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经营状况、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卫生防疫、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员工行为等),对于达不到标准的,有权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达到符合规定的标准。经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学校有权单方宣布解除租赁合同。
(14)承租方应遵循“微利经营”的原则,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域超市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如商品价格高于同类产品的零售价格,一经核实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直接解除《租赁合同》。学校管理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承租方管理人员共同在学生中调查商品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学生所反映的各种问题。
(15)承租方不得经营烟、酒、仿真枪、管制刀具等不适合学生消费的商品,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单方宣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费、通讯费、设备使用费、网络使用费、取暖费、垃圾处理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费、车位费、电梯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计算标准按提供服务方的计费标准执行。对于无法实现单独交纳的附属用房,由各学校按规定处理。
(17)学院管理部门将对承租方的综合服务水平每年进行四次满意率调查,满意率低于85%的,有权直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18)拍卖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付清第1年度成交价款(租金),办理并签订《租赁合同》等事项。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付清相应款项的,则视为违约。
(19)租赁合同期满、终止、解除等双方不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归学校所有,新增物品由承租方在3日内自行处置完毕。处置上述物品不得损坏学校房屋等相关设施,不得影响房屋使用,承租方不得因其装修、新增物品等事项向学校提出赔偿或补偿请求。如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及时处置上述物品,学校有权清除处置,不赔偿承租方物品损失,学校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延误使用房屋造成的损失。
(20)除各学校提供的所需设施、用具以外,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设施、用具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购置,租赁期满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不得影响下一轮承租方的正常入场经营。
(21)承租方如需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的,须征得各学校的同意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所产生的装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各学校不做任何补偿。
(22)拍卖成交后,原承租方投入的设备和剩余商品由买受人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与新承租方协商处理。
(23)本次所说明的事项和要求未尽事宜,以承租方与各学校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本说明和要求与《租赁合同》相抵触的,以《租赁合同》确定的条款内容为准。
五、竞买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加竞买。
2、竞买人需具有与院校合作3年及以上的经营经历。报名时竞买人须向拍卖人提供原合作院校与竞买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或原合作院校出具加盖公章并经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名的证明文件,并提供证明院校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竞买人须提供经营满三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日用百货、学生用品等相关范围(不得经营烟、酒)。
4、竞买人在报名时须自行确认无因房屋租赁合同与原出租方或第三方发生过纠纷以及被起诉的民事案件记录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同时,竞买人须自行确认自身无违法犯罪记录。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竞买人只可参加上述标的中的一个标的的竞拍,不得持同一证明文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标的参与竞拍。否则,竞买人已成功竞得的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6、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业主本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到拍卖人指定办公地点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7、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独立操作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应的注册认证等工作。
8、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竞买保证金回执。
9、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打印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
10、其他条款请详见《拍卖规则与竞买须知》。
六、竞买方式:现场拍卖。
七、竞买报名
1、意向竞买人可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16时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的“投标用户登录”并选择“国有产权”,登录系统后进入本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
3、首次投标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网址: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p),首页点击“市场主体注册”页面注册,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页面点击“免费注册”,阅读并同意注册协议,选择市场主体类型,主体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基本信息填写”和“上传电子件”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草稿”完成登记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
4、注册成功后,进入网站点击“投标用户登录”并选择“国有产权”,登录系统后进入本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按要求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在网上确认缴纳(转账时必须用注册时填写的银行卡转账,否则无法点击确认缴纳)。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及专用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
标的 |
保证金 |
保证金账号 |
1 |
滦平县第二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769 |
2 |
滦平县第三中学校内宿舍楼一层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595 |
3 |
滦平县第四中学校内实验综合楼门厅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768 |
4 |
滦平县第五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597 |
5 |
滦平县第六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590 |
6 |
滦平县第七中学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947 |
7 |
滦平县第八中学校内餐厅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924 |
8 |
滦平县付营子镇中心校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拍卖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767 |
9 |
滦平县巴克什营中心校校内附属用房3年期租赁权 |
0.3万元 |
13001687508050512142-0592 |
账户名称: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 |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无效。
3、缴纳须知:(1)缴纳方式:转账,必须以报名人转账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2)缴纳时请妥善保存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3)请及时交纳保证金,未按本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九、竞买申请资料的提交及须知
1、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工作全部完成后,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前持相关手续与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买协议》,确认竞买资格,领取竞买号牌。
2、报名材料:竞买人应提交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3)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分配回执单;(6)向拍卖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注: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故意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在《承德广播电视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上发布。
十一、关于本场拍卖会的详细信息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与竞买须知》
十二、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14-2526166 13832463333
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