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岗准备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并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二)上班前要清理好本办公室卫生,做到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二、仪容仪表
(一)服饰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规定佩证上岗。
(三)坐姿端正,站姿挺立,行走稳重。
(四)女同志化妆与佩饰要大方得体。
三、文明用语
(一)要做到用语温和、谦恭,全面推行使用普通话。
(二)接待当事人或服务对象时,应先说“您好”。
(三)办理业务时,应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请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请保管好您的资料”等等。
(四)服务对象办妥业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
(五)对不属本部门的业务,应说:“请您到××办公室”,并指明具体位置。
(六)接听电话时,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并说“您好,我这里是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您需要办理什么事项”,终止或挂断电话时,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七)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快到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四、举止行为
(一)行为举止要和善、得体,禁止仰靠或趴桌似睡。
(二)在服务对象面前禁止化妆、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举止。
(三)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聊天、嬉闹。
(四)工作时间禁止利用微机上网和玩游戏,或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禁止在办公室、开标厅、评标厅、服务区内吸烟,吸烟应到指定位置。
(六)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七)办公桌案头文件、物品要摆放规整有序。办公设备、窗口标识牌要按规定位置摆放。
五、服务态度
(一)六个一样:受理、咨询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领导、群众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来早、来晚一个样;本市人、外地人一个样。
(二)微笑服务:应微笑面对服务对象,并做到来时有迎声,询问有大声,离去有送语。
(三)虚心待人: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违反本制度规定处罚
中心工作人员未执行本规范要求,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