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时限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承德市行政审批局2023-07-27 10:10浏览次数:

规范政府部门技术性审查环节管理工作,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整体时限,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承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时限清单》。现将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时限,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中政府部门技术性审查环节时长没有约束的薄弱环节,对照《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上需要市级政府部门开展的技术性审查事项17项,明确限定技术性审查环节时长,经逐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了《承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时限清单》。

二、制定依据

(一)2020年7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07号)中印发的《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

(二)2021年10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4号)第五章第一条“编制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对专家评估评审等纳入特殊环节的技术性审查事项,探索规范办理时限。”

(三)2022年12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68号)第二章第四条“纳入审批环节、由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技术性审查服务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评审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实现效果

通过对17项需要市级政府部门开展的技术性审查事项时限的规范,平均每个技术性审查事项时限由过去的30天压缩到现在的8天(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整改、补充文件、资料的时间不计入),压缩73.3%。通过并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前技术性审查时限可压缩至33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压缩了项目全周期审批时间跨度。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时限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