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制定《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政策解读
来源:承德市行政审批局2021-08-31 17:09浏览次数:


(2021年8月)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制定《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5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承德市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直27个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编制意义和主要依据

制定《实施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统筹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从最根本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1〕4号),相关内容与国家和省改革精神保持一致。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5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措施),改革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在全市范围内分类实施改革。其中,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直接取消许可事项18项;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审批改为备案许可事项7项;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95项。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加强信息系统配套支撑,统筹推进“证照联办”改革,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分领域制定全市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会议研究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在改革推进过程中,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着力。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指导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方面体制机制,细化各行业、各领域配套改革举措,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对方案中的各项改革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对各部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单核查、对账销号,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